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彰化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3年度查核發現,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對於設有電梯之房屋,未將電梯價格併計於房屋現值課稅;工業用地供直接生產適用優惠稅率之房屋面積超過彰化縣政府登記面積,致有少課房屋稅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局派員清查釐正相關稅籍資料後,業已補徵99至103年度房屋稅款919萬餘元。
依彰化縣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房屋內設有電梯者,電梯之價格應依照「彰化縣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內之價格核計,另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對部分設有電梯之房屋未併計電梯之價格核課房屋稅;工業用地供直接生產適用優惠稅率之房屋面積超過彰化縣政府登記之面積,致有少課房屋稅情事,經函請該局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改善結果,該局已就設有電梯之房屋重新併計房屋現值並將未符合優惠稅率之房屋改按一般稅率課徵房屋稅,另開單補徵99至103年度房屋稅計241件,金額919萬餘元;並將加強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縣政府等機關聯繫溝通,以取得電梯安全檢查清冊及工廠登記等資料,釐正稅籍覈實課稅,以維護租稅核課公平性。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