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管之老人公寓,短期居住收費高於所訂標準,居住滿意度下滑,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加強服務品質,提升入住率

高雄市老人公寓居民生活情形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以下簡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管之老人公寓,短期居住收費高於所定標準,居民申訴事項未能改善,致居住滿意度下滑,經函請該局研謀改善後,收費業依規定辦理,且依住民要求改善服務品質,居住滿意度及入住率均獲提升。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與老人住宅需求,辦理老人自費安養服務,自民國(下同)101年1月1日起,委託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自負盈虧方式經管可容納180位住民之高雄市老人公寓,近2年入住率為7成。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短期居住每日收費800元高於「高雄市老人公寓短期居住收費標準暨管理規則」所訂每日700元之標準,且課程活動安排、居家服務、資源連結及住戶申訴事項未能有效解決,居住滿意度從101年81.5%、下降至102年76.5%,經函請該局促請研謀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改善結果,該局已督請受委辦單位短期居住收費依每日700元之規定辦理,增加短期入住民眾意願,另舉辦座談會與住民充分溝通使用需求,加強老人課程活動安排、提供多元居家服務及資源連結等,經統計103年度住民生活滿意度81.0%,較102年度76.5%,略有增加,且104年3月底入住率82.22%(148人/180人)已有提升。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