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以下簡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立香山游泳池原屬戶外游泳池,後經改建為室內游泳池並增加溫水設備,惟仍維持原戶外游泳池之開放時段及票價,為擴大服務民眾健身休閒,發揮改建效益,經函請檢討改善,業已增加開放時間及調整票價,便捷民眾健身休閒,並增裕門票收入。
新竹市立體育場經管新竹市立香山游泳池,原屬無溫水設施之戶外游泳池,嗣經改建為室內游泳池並增加溫水設備(工程結算金額4,092萬餘元)於民國(下同)101年8月重新開放使用。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場未考量室內溫水游泳池不受天候因素影響之特點,及改建為室內游泳池之使用效益,仍維持原戶外游泳池之開放時段及票價,經函請該場檢討開放新增晨間及夜間等時段,擴大服務民眾健身休閒,並適時檢討票價,以發揮改建為室內溫水游泳池之效益。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新竹市立體育場改善結果,該場已自102年4月1日起調整香山游泳池之票價,並新增開放晨間及夜間時段,全年調整為每日開放時間14小時,較以往夏季期間(6至9月)每日開放增加4小時,非夏季期間每日增加6小時,擴大便捷民眾休閒健身服務。經統計自調整票價後至103年底止門票收入計增加286萬餘元,按實際使用人次換算,每年已增加35,112人次,約135.29%,有效提升設施使用率及增進改建之效益,達到政府與民眾互惠之雙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