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以下簡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經管自行車停車架,相關設備未入帳列管並妥善維護,設置後部分地區使用性不高或不敷使用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業已重行清查,將使用年限內之自行車停車架全數入帳管理,並依民眾使用需求調整配置數量,以提高使用效能。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為落實人本、便捷、安全、永續、休閒之交通政策目標,於各機關、學校、公園、公車(捷運)站、風景區、自行車道適當地點設置自行車停車架,建構綠色交通網絡。經高雄市審計處調查發現,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未依物品管理手冊規定將已建置之自行車停車架相關設備登入財物帳列管及建立巡查盤點機制,又未考量當前各設置點之交通發展與自行車使用環境,致部分自行車停車架設置後使用性不高或不敷使用,公共資源未合理配置,經函請該局研謀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改善結果,已重行清查自行車停車架建置情形,依物品管理手冊規定,就使用年限內之自行車停車架821架位(金額計129萬餘元)全數登入非消耗性物品帳管理;並派員加強巡查,因應民眾使用需求,檢討配置合理性,調整移置275架位,亦要求申設機關學校協助負責管理維護工作,以提高為民服務效能。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