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查核發現,司法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按:年度預算金額為2千萬元以上者)整體執行率長年偏低,經函請司法院研謀改善,該院已修正「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並強化相關計畫管考作業,民國(下同)103年度整體執行率已提升至81.24%。
司法院為改善司法機關辦公環境及提升業務處理品質,陸續核定相關辦公廳舍之興建或修繕計畫,逐年編列預算推動執行。按司法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整體執行率,於99至101年度各僅約18.45%、31.24%、52.60%,較諸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平均執行率已逾90%,顯屬長期偏低,審計部除多次通知司法院就計畫落後情形檢討改善外,另促請司法院研修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納入工作進度表及強化計畫變更審核機制、研謀運用資訊系統加強管制計畫執行、建立計畫考成及工程督導機制,以及加強檢核規劃設計成果等,俾利計畫順遂推展及確保工程品質。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司法院除積極執行及暫緩編列進度大幅落後計畫之預算外,另於103年12月23日修正「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增訂辦理新興房屋建築計畫時應檢附「工作進度表」,管控執行期程,以及對於計畫內容涉及樓層、構造變更等,應陳報計畫變更嚴格審查;督促臺灣高等法院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立相關帳戶資料,以利執行期中監督;於年度施政工作計畫考成項目增列「規劃設計進度工作進度是否落後」、「工程進度是否落後達10%」等考成項目,以利進行管考;督促臺灣高等法院擬訂「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辦理工程採購督導實施計畫」,定期辦理工程督導,確保工程品質及檢核規劃設計成果,司法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整體執行率於102及103年度已分別提升至74.26%、81.24%。審計部將持續追蹤其後續辦理情形及成效。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司法
施政主題細項:
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