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民國(下同)101及102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雖經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營建署)考評結果列為甲等,惟民眾對市區道路損壞及平坦度之養護滿意度仍屬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業已積極辦理道路改善作業,103年度獲考評為優等,提升市區道路品質及保障用路人安全。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辦理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相關業務,101及102年度雖經營建署考評結果列為甲等,惟經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其中「道路損壞與平坦度」項之得分為都會型城市之末,且相較其餘四都均為優等,該府辦理道路養護作業仍有待加強;另因「路面坑洞、孔蓋」問題產生之國家賠償金額分別為1,674萬餘元、171萬餘元;復依臺中市政府主計處102年度委託民間市場調查公司辦理「臺中市道路及公園綠地管理維護滿意度民意調查」結果,民眾對道路平整程度、道路坑洞修補速度、最近一年來路面修復養護工作等3項滿意度介於15.1%至19.5%之間,顯示道路品質及管理維護尚待加強,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改善情形,有關該市民眾票選10大爛路部分,業於103年4月底前改善完成,並持續協調四大管線單位減少道路開挖次數及賡續辦理道路修護,103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經營建署考評結果列為優等,並獲都會型城市進步幅度最高獎,另因「路面坑洞、孔蓋」問題產生之國家賠償金額亦降低至62萬餘元,已提升市區道路品質及保障用路人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