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為強化農村整體發展,辦理農村再生計畫。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該局未積極輔導農村社區參與訓練課程,亦未督促完成訓練之社區確實提報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下稱執行計畫),致截至民國(下同)102年底,通過執行計畫審查之社區數僅39個,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該局已積極辦理各項說明會及教育講習等,並請各區公所協助推動農村社區參與相關計畫,截至103年底,全市已有53個農村社區通過農村再生計畫審查。
農業局於98至102年度陸續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補助計1,115萬餘元,透過公共設施建設、特色宅院整建、生態保育活動及善用社區特色發展觀光等作為,辦理農村再生相關計畫。該計畫推動流程係先輔導各社區完成訓練課程後,賡續提報執行計畫及各年度執行需求,於審查通過後據以執行。經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之農村社區共計429個,其中174個參與相關訓練,約占40.56%,惟部分社區遲延經年未完成訓練課程;或雖完成訓練,卻未賡續提送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或未依規定提報年度執行需求,致截至102年底,通過執行計畫審查之社區數僅39個,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嗣經農業局參採改進結果,該局已積極辦理農村再生計畫宣導等多項說明會、座談會、參訪團、觀摩活動及教育講習,並請各區公所協助推動社區參與訓練計畫,且於103年12月13、14日辦理「2014台南農村食創SHOW」,展現農村再生計畫之推動成果;另上開未完成訓練或未提報執行計畫之社區,該局已督促各該社區積極完成訓練,並確實提報執行計畫;復持續輔導及鼓勵社區參與農村再生計畫,103年新增14個社區通過農村再生審查,截至103年底,全市共有53個農村再生計畫社區,積極推廣農村社區生態保育發展特色文化觀光或產業建設。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