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前憲兵司令部(現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鑑於憲兵202指揮部裝步239營駐用之福西營區,原有營舍老舊破損,影響官兵安全,爰於民國(下同)92年7月陳報國防部將本工程納入「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營區整建案件,並於95年10月陳報本工程投資綱要計畫,經國防部於96年1月核定,計畫經費5億5,660萬餘元,執行期程自94至97年度,惟於工程招標階段,歷經7次招標,迄96年12月6日始決標,復於施工階段,因基樁施作數量疑義及開挖土方無法平衡等影響施工,已逾原規劃(97年底前完工驗收、移交使用)期程2年8個月仍無法進駐使用。審計機關職司政府財務效能之考核、負有考核政府施政效能之重要職責,為瞭解本工程延宕原委,經審計部辦理專案調查結果,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國防部查處,並報告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依法糾正國防部後,已獲國防部具體回應,研提改進措施,配合整體規劃調整駐用人員,提升營區使用率,充分發揮審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