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以下簡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間有未足額進用救生員或未支援鄰近學校游泳教學或開放社區民眾使用,又部分學校未實施學生游泳教學,經函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督促檢討改善,已聘足救生員,確保學生生命安全,並訂定游泳池開放及資源共享計畫,提高游泳池使用效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經管游泳池之學校計有24所,經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游泳池使用管理未臻周妥,其中2所未足額進用救生員2人,16所接受教育部補助款1億1,652萬餘元及自籌經費5,093萬餘元興(改)建游泳池,惟僅1所支援鄰近學校游泳教學或開放社區民眾使用;另為提升學生游泳基本技能及具備安全自救能力,該局於民國(下同)102年度選定並補助所屬240所國小四年級學生實施游泳教學及水域安全宣導活動,惟有16所未實施學生游泳教學,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經函請該局督促檢討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上開2所學校已進用足額救生員,又截至103年11月底止,13所學校游泳池已開放提供鄰近學校、社區使用或辦理夏(冬)令營等,其餘2所學校將規劃空餘時段納入資源分享;而16所未實施游泳教學學校,其中10所自103學年度起已實施游泳教學,其餘6所因位處偏遠、考量路程等因素暫不實施,將加強辦理水域安全宣導活動,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提高游泳池使用效率。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