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霧臺鄉公所經管之魯凱族文物館,館藏文物不足及導覽展示規劃欠周妥,致參觀人次偏低,使用成效欠佳,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公所已採取改善措施,參觀人次已有增加,提升展館使用效能。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於民國(下同)84年11月21日耗資1,460萬餘元興建綜合大樓作為小型文物展示、活動中心及招待所。嗣為蒐集和展示魯凱族傳統文物,呈現多面向魯凱族文化,由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等單位補助及自籌經費合計1,540萬餘元,辦理內部展示設施、文物蒐購、外觀改善等工作,並將綜合大樓改為魯凱族文物館,於89年12月19日開館營運,經統計98至102年度平均每年度參觀人次為2,940人次,平均每日僅約9人次入館參觀,顯屬偏低。又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文物館館藏文物不足,且僅有簡易卡片說明,缺乏系統化展示及主題式導覽解說服務,部分展示櫥窗亦因展期結束而閒置未用,展館使用效能欠佳,經函請霧臺鄉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持續追蹤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改善情形,該公所已自102年12月起陸續邀請原住民服飾及木雕等工藝家提供作品於該文物館展覽,充實館藏文物,豐富整體展示空間,並提供導覽人員解說服務,經統計103年1至11月參觀人次已增加至10,442人次,提升展館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霧臺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