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鑑於彰化縣無標準棒、壘球場地,無法舉辦職、成棒比賽,為推廣運動風氣,帶動地方發展,爰規劃興建彰化縣永靖鄉簡易棒球場,並委由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辦理規劃設計、施工及完工後營運管理,興建經費3,792萬餘元,實際完工日期為96年9月13日。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核重點。本棒球場完工後長期閒置未開放使用,無法發揮使用效益,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揭露,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報告監察院,並經監察院糾正彰化縣政府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後,已獲彰化縣政府研議具體改善措施,達成球場活化目標並提升營運績效,充分發揮審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