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調查發現,前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102年7月23日改制為衛生福利部)辦理遠距健康照護相關計畫,未廣泛納入真正需要遠距服務之山地離島地區;又我國就醫可近性高,民眾普遍欠缺付費使用之誘因等情事,經函請檢討研謀改善,並於民國(下同)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揭露。案經監察院調查後,提案糾正衛生福利部。
前行政院衛生署為透過資通訊科技與電子化醫療器材應用解決長期照護需求問題,於100至101年辦理7項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相關計畫,截至101年底,已建置南北兩區遠距健康照護區域服務中心,連結231家合作醫療照護機構,參與會員人數累計23,955人,服務965,946人次、回饋弱勢族群3,846人、生活照護服務1,352人次、提供諮詢服務51,672人次。
審計部查核發現,山地離島區域因地處偏遠,加上交通不便,應更需遠距照護服務,惟49個山地離島地區中,僅9個地區具有遠距健康照護合作醫療照護機構,未廣泛納入真正需要遠距服務之山地離島地區;另我國地狹人稠,就醫可近性高,致民眾使用遠距照護服務之需求較低,復因遠距健康照護服務費用每月約300元至2,000元,高於一般門診就醫費用,致民眾普遍欠缺付費使用遠距健康照護服務之誘因,經函請前行政院衛生署檢討研謀改善。嗣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於103年7月3日糾正衛生福利部。(詳監察院公報第2925期)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醫療保健
施政主題細項: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