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促請國立臺灣博物館積極活化樟腦工廠古蹟,業已修復並開館策展,發揮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效益

樟腦工廠古蹟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立臺灣博物館(以下簡稱臺博館)辦理樟腦工廠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原訂於民國(下同)98年完工,惟因該館未妥為規劃樟腦工廠古蹟修復之整體興建期程,工程執行與預算配置脫節,註銷鉅額預算,未能發揮預算效能。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於102年8月整修完竣,並於同年11月開館營運。
文化部 (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落實重大文化建設,提升文化意象,於94年提報臺灣博物館系統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臺北樟腦廠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含鴉片工廠),經納入95至98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由所屬臺博館負責執行。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該館辦理古蹟調查工作未臻詳實,規劃設計審查作業亦未盡周延,肇致工程執行與經費配置脫節,預算註銷數達1億4,344萬餘元,未能充分發揮預算效能,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0年3月通知文化部督促研謀改善,並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調查後糾正文化部及臺博館。(詳監察院公報第2799期)
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持續追蹤改善結果,臺博館業已修復樟腦及鴉片工廠,並於102年8月整修完竣,同年11月開館營運,策展內涵以臺灣產業史為主,截至103年6月底止已辦理常設展及特展各3檔次,參觀人數達64,336人次,發揮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效益。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部及所屬國立臺灣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