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所屬三芝區中山、中正立體停車場近年營運虧損逐年擴大,整體營運效益偏低,經函請改善後,業經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起委外經營,增加權利金收入及節省管理經費支出。
新北市三芝區中山、中正立體停車場由前臺北縣三芝鄉公所興建及營運管理,前臺北縣於99年12月25日改制後,該2立體停車場移撥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該局委由三芝區公所代為經管。經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2處停車場100至102年6月底止營運情形均呈虧損狀態,100、101年度分別虧損175萬餘元、250萬餘元,102年截至6月底止虧損43萬餘元,成為政府財政負擔,經函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該局改善結果,該局考量管理人力有限,及停車場設施設備老舊須再投入經費修繕,造成政府財政負擔,已於103年4月起將該2處停車場委外經營2年,除將停車場內老舊設施設備之修繕責任納入契約規範,由委外經營廠商辦理外,另估計許可營運期間可增加權利金收入及節省相關維護成本及管理經費支出約406萬餘元。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促進民間參與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