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救災車輛配置不足,經函請研謀改善,嗣經該局加強宣導籌措救災車輛及裝備,並建立表揚捐款人制度,已獲致民間善款捐贈災情勘查車等救災車輛,改善消防人員裝備,提升政府救災能力。
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未逾使用年限之消防車輛計111輛,僅達配置標準188輛之5成9,且救災車輛(含勤務車、救災指揮車及災情勘查車)已逾使用年限者高達6成1,消防救災車輛及裝備配置不足。然因民間觀念認為捐贈救護車可以救人,積功種德,而常限定捐贈救護車以彰顯善舉,致救護車實際數量已超逾應配置量。為讓廣大的民間善款力量及時協助改善消防人員裝備,提升政府救災能力,經建請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改善結果,該局已參採建議,鼓勵民間善心人士捐助救災機車、災情勘查車及消防車等,對於原限定認捐救護車,惟仍須排隊等候者,建議轉捐其他消防救災車輛,並已將完成受贈資料、尚待捐贈消防救災車輛與裝備等資訊,公布於該局網站供善心市民捐助參考,及辦理公開表揚儀式與發布新聞稿,讓廣大民間資源成為消防救災能量後盾。民國103年6至7月接受民間捐贈災情勘查車4輛、消防救災機車3輛及消防車4輛等,合計1,467萬元,業已獲致相當成效。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消防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