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辦理西濱快速公路雲一交流道至海豐橋工程,未與當地民眾積極溝通,先行完成側車道工程遭民眾抗爭封路6年餘,延宕該路段原定通車期程,經審計部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西濱快速公路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交通部公路總局(下稱公路總局)辦理「西濱快速公路雲一交流道至海豐橋工程」,未與當地民眾積極溝通,致先行施作之側車道工程於民國(下同)96年6月完工後,遭當地民眾抵制側車道先行通車,封路長達6年餘,嗣後配合主線高架102年10月完工通車,再追加工程經費2,026萬餘元修復受損路面等設施,延宕該路段原定通車期程11年,經陳報監察院並由該院調查後,提案糾正公路總局。
公路總局暨所屬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下稱西濱南工處)為紓解國道及雲林離島工業區之交通壅塞情形,於87年4月19日規劃辦理「西濱快速公路雲一交流道至海豐橋工程」,概估工程經費28.47億元,預定91年底完工通車。該工程規劃設計期間,公路總局及西濱南工處未與當地民眾積極溝通達成先施作兩側平面車道及緩辦主線高架工程之共識,致側車道於96年6月完工驗收後,遭當地民眾以該路交叉路口達33處,通車後勢必險象環生為由,抗爭封路6年餘,嗣後再耗費公帑2,026萬餘元修復受損路面及相關交通設施,迄102年10月主線高架工程完成後始開放全線通車,延宕該路段原計畫通車期程。案經審計部於103年2月13日陳報監察院核辦,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103年6月11日糾正公路總局(詳監察院公報2922期)。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部公路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