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基金之資金未妥適運用管理,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建立財務控管及調度機制,增裕地方財源

公共造產基金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嘉義縣審計室)調查發現,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公共造產基金之資金未妥適運用,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後,各公所已針對整體財務規劃,妥善運用閒置存款,增裕地方財源。
嘉義縣各公所及基金截至民國(下同)102年9月底止,帳列待運用現金數額計13億4,986萬餘元(詳下表),經嘉義縣審計室洽請嘉義縣政府估算未來1季之資金需求後,庫款現金存量尚有東石鄉等6鄉鎮市公所及太保市等12個公共造產基金計6億9,847萬餘元,均置於鄉鎮市庫存款帳戶無息保管,亟待積極運用或轉作定期存款,以增裕收入,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督促各公所檢討運用。
嘉義縣審計室經追蹤嘉義縣政府改善結果,截至103年3月底該府督促各公所及基金將閒置之庫款,扣除已先行與其代理公庫簽訂鄉鎮市庫存款不得計息,及預防臨時性支出之需求計5億247萬餘元外,餘1億9,600萬元,均轉為定期存款以增孳息,預估1年可增加利息收入201萬餘元,並已加強財務控管機制,定期統計分析資金調度情形,妥善運用閒置資金,提升資金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縣太保市、朴子市、布袋鎮、大林鎮、民雄鄉、溪口鄉、新港鄉、六腳鄉、東石鄉、義竹鄉、鹿草鄉、水上鄉、中埔鄉、竹崎鄉、梅山鄉、番路鄉、大埔鄉、阿里山鄉等18鄉鎮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