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近年來已積極辦理各項稅捐徵繳與欠稅之清理,惟欠稅件數與金額仍鉅,其中又以小額欠繳戶最多,亦間有未及時移送強制執行等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局自民國(下同)101年6月起修改債權憑證清理作業流程及作法,並於「傳繳通知書」加蓋「逾期未繳,依法查封財產」字樣圖章,提醒納稅人依法納稅,業已大幅減少欠稅件數及金額。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近年來雖積極辦理各項稅捐徵繳及欠稅清理作業,惟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其欠稅件數與金額仍鉅,截至100年底未徵起數25萬餘件、稅額22億5,039萬餘元,占臺南市政府年度應收歲入款61億3,773萬餘元之36.66%,其中以小額欠稅件數為最多,而欠繳稅款中核發債權憑證者高達75.29%,又查部分欠稅案件已查有財產未能及時移送執行或欠稅人部分欠稅案件未併同移送執行等情事,經函請該局研謀改善。
經臺南市審計處追縱結果,該局為加強債權憑證清理,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協調合作,自101年6月起修改債權憑證執行作業流程及作法,由專人控管,以「查報義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及所得資料紀錄表」取代執行署逐案掛文退回清查財產之案件,將原需1個多月查報之案件縮短為10日內查報,並可將欠繳人5年內欠稅案件歸戶一併執行,大幅縮短查欠財產時間,提高執行成效;同時建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同意於「傳繳通知書」上加蓋「逾期未繳,依法查封財產」字樣圖章,提醒納稅人依法納稅,並宣示公部門貫徹公權力的決心。經統計截至102年底欠稅件數20萬餘件、金額14億5,637萬餘元,較100年度分別減少54,023件(約21.04%)、7億9,402萬餘元(約35.28%);另以101至102年度實施前後期比較,欠稅人自動繳納件數增加3,732件、稅額3,769萬餘元。該局改善措施業獲具體成效,有效挹注地方財政收入並大幅減少欠稅件數與金額。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