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下同)102年在臺灣絕跡超過50年的狂犬病疫情再度爆發,依世界衛生組織931號技術手冊發布之狂犬病預防原則,首重犬貓狂犬病疫苗之施打,其次是厲行寵物登記以減少流浪貓狗。施打疫苗必須掌握犬貓數量及戶籍,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辦理寵物登記業務,未適時更新,致登記資料逾時失真,經函請研謀改善,該處已展開全面調查,大幅更新寵物基本資料,提升防疫成效。
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應辦理晶片植入寵物登記,如有轉讓、遺失或死亡等情形,應辦理資料變更。102年7月臺灣爆發狂犬病疫情,亟須掌握犬貓數量及戶籍以施打疫苗,惟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含前臺南縣市)自88年推行寵物登記以來,寵物死亡登記數僅5,032隻,截至102年9月底,寵物登記數為101,162隻,其中登記滿10年以上者45,580隻,占登記總數比率達45.06%,倘按犬貓平均壽命約為10至15年計,加上飼主遷籍未辦資料變更者,多數寵物恐已成「幽靈狗(貓)口」,為防治狂犬病疫情擴散,究應備置多少疫苗,應通知之對象為何,未施打之寵物究係已死亡或待施打,均無從確定。顯示該處未建立寵物登記後之追蹤機制,適時更新,致資料逾時失真,影響防疫業務,經函請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自103年起展開已登記寵物之調查,除藉由該處派駐區公所之獸醫進行家戶訪查外,並就登記滿10年以上犬貓飼主,全面寄發調查表,依據回收資料更新登記資料。截至5月底止,就已回收之調查表除戶率達98%,大幅更新列管之登記資料,增進該處對轄區寵物基本資料之掌握,提升防疫工作成效。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動植物防疫檢疫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