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以下簡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政府民國(下同)100年6月訂定之中小學整併校作業辦法未臻周全,僅以學生人數作為調整分校或分班標準,無明確配套措施,引起部分家長恐慌及疑慮,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府業於102年12月24日訂頒「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整合發展實施要點」,納列學校發展評估各項指標及整併校各項配套措施,據以執行。
基隆市政府為因應少子化趨勢,於100年6月間訂定「基隆市市屬中小學調整為分校分班作業辦法」,以為調整裁併校之依據,學生未滿30人之學校調整裁併為分班,30至50人之學校調整為分校,惟因學生安置等配套措施未盡周延,肇致部分家長恐慌,100學年度僅裁併1校,整併作業執行成效欠佳;100學年度全市42所國小學生人數80人以下者有9所,占21%,比率頗高,為有效整併教育資源及配置,經基隆市審計室函請該府於兼顧學生受教權情形下積極改善。
基隆市審計室經追蹤基隆市政府辦理情形,該府業於102年12月24日廢止上開辦法,並於同日訂頒「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整合發展實施要點」,廢止30人以下之分班機制,將學區內學齡人口趨勢、鄰近學校距離、公共交通工具配置、校舍結構安全等項目納列學校發展評估指標,並擬具專車接送、平安保險等學生安置方式之配套措施,使家長安心,另成立專案評估委員會,加強審議攸關整合運作相關事宜。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基隆市政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