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促請新竹市政府改善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情形,增加財政收入2千餘萬元,並提升寬頻管道佈纜率

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未依規定管理寬頻纜線業者佈纜及收取租金,經函請檢討改善後,從民國(下同)100到102年度該府已增加租金收入2千餘萬元,並增加佈纜長度7萬餘公尺,增幅達111.51%,不僅增裕新竹市政府的財政收入,且提供新竹市民眾更好的寬頻服務。
新竹市政府於95年度起陸續加速建置新竹市寬頻管道,99年度起停止受理建置完成寬頻路段的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作業。但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沒有清查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情形,且任由業者無償使用,以致纜線業者於寬頻管道佈纜情況欠佳,因此函請該府改善。
新竹市審計室經追蹤新竹市政府改善結果,該府已於100年1月修正收費標準,提高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租金單價,俾利增加寬頻管道佈纜。經統計100至102年度寬頻管道佈纜及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之租金收入,計增加2,007萬餘元,增裕新竹市的財政收入。
另新竹市政府也已完成清查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情形,並加強協商纜線業者依規定使用寬頻管道,增加寬頻管道佈纜長度,截至102年底止佈纜長度計137,197公尺(不含公務佈纜長度),較99年底64,864公尺,增加佈纜長度72,333公尺,提供市民更好之寬頻服務。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資訊傳播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