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為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帶動地方均衡發展,藉由推動市地重劃業務,增進土地充分利用,加速都市建設發展及提高土地經濟價值,自民國54至100年度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計辦理完竣25個市地重劃,重劃總面積合計2,382.86公頃,惟已辦竣重劃區內之抵費地,屢有管理不善或未積極妥適處理等情事。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察重點,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為瞭解臺中市政府對於已辦竣市地重劃區之經營管理情形,爰規劃辦理專案審計,經就相關缺失函請臺中市政府檢討改進,業獲具體回應,並積極研謀相關改善措施,辦理抵費地出租,協調廟方標售抵費地,並設法移除占用,及妥為規劃辦理抵費地標售,增加土地標售收入,舒緩政府取得、興闢公共設施的財政壓力,促進都市土地整體開發及健全地籍管理,對社會關注之政府施政結果產生正面影響,充分發揮審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