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3-01 高雄市閒置學校用地經營管理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高雄市閒置學校用地經營管理情形
高雄市政府為健全都市之發展及維護市民良好生活環境品質,規劃各種公共設施,依行政院訂頒「加速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及財務計畫」編列特別預算,大規模辦理徵收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另透過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無償取得之國民中小學用地。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核重點,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為瞭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經管尚未開闢作學校使用之用地管理情形,爰辦理本項專案調查,就相關缺失函請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業獲具體回應,並積極研謀相關改善措施後,經檢討高雄市閒置學校用地後續或處理作業之具體辦理期程,並排除占用及加強綠美化,定期巡查閒置校地,列冊追收使用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