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提供弱勢族群交通服務專車(溫馨巴士)接送服務,未充分利用車輛,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採取具體改善措施

苗栗縣政府復康巴士
苗栗縣政府為因應縣內醫療資源匱乏及幅員遼闊,於民國(下同)91年3月開辦「苗栗縣弱勢族群交通服務專車(溫馨巴士)接送服務實施計畫」,提供老人與身心障礙者就醫洽公接送服務,以解決其交通不便問題,截至101年底止,擁有復康巴士總數計有18輛。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派員調查發現,97至101年每年實際接送人次均未及計畫預定目標,主要係因可調派駕駛及操作配備輔具之替代役男僅15位,而每輛復康巴士須配置2名人員,每日最多僅7輛復康巴士提供民眾預約接送服務,占擁有復康巴士總數之38.89%,復因未限制民眾搭乘次數,因而發生多數民眾預約復康巴士不易或額滿而提出陳情,或質疑復康巴士有服務特定人士及內定名額之情事。101年度計有278人使用14,846次,其中使用超過100次者計有54人(約19.42%),合計使用11,979次,約占總使用次數14,846人次之80.69%,顯示有少數人集中使用有限公共資源之現象。經函請苗栗縣政府檢討妥處。
據該府檢討結果,為解決復康巴士人力不足問題,該府已提升服務人力至22人,每日可提供接送服務之車輛已提高為10輛,並研議將該服務委外辦理或聘用司機,以避免車輛閒置,提升服務效率;另已於102年3月修訂「苗栗縣弱勢族群交通服務專車(溫馨巴士)接送服務實施要點」,預約方式修正為每人每月限預約8趟(即來回4次);須跨縣服務者,每月以2趟為限(即來回1次)。超過限定趟次者,改依當年度計程車費率二分之一計價。預約方式修訂後,依該府統計資料,102年度4至6月使用人數172人,較1至3月之143人,新增29人,增加約20.28%,顯示已使更多民眾獲得此項福利措施。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