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公所興建SPA休閒養生館完工後閒置多年,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委外經營,促進觀光效益並提升財務使用效能

雙潭休閒農業區 旅客服務中心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鑑於國內休閒養生風氣盛行,於民國(下同)93年度規劃興建全方位休閒養生館(渡假中心),原計畫經費1億1,041萬餘元,預計第一期興建展售中心兼遊客服務中心,第二期興建SPA休閒養生館,第三期辦理游泳池整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派員調查發現,該公所僅於93年度籌得1,021萬餘元,於94年2月25日開工興建三義鄉SPA休閒養生館,同年11月15日竣工,耗資計1,020萬餘元,完成SPA休閒養生館之結構體,欠缺後續經費繼續施作外牆及內部裝修,截至101年8月底止,已閒置逾6年餘,經促請該公所積極研謀改善。
案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賡續追蹤該休閒養生館活化改善情形,該公所於102年7月18日委由三義鄉農會作為雙潭休閒農業區遊客服務暨客庄產業推廣中心,並簽訂契約書,租賃期間自102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已收取2年場地租賃費12萬元;三義鄉農會已於102年8月1日開始營運,經營休閒導覽、推廣農業旅遊、農產品及伴手禮販售等項目,活絡地方農特產品之銷售管道,促進觀光效益並提升財務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國有財產、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