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為推動烏石漁港整體之發展,配合國道5 號高速公路交通之便,結合北部海岸旅遊發展觀光休閒漁業,促進頭城地區之繁榮,自民國(下同)91年12月底即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就烏石漁港南端防波堤及防砂堤間填築新生地,進行規劃及細部設計工作,並於92年起陸續辦理填築工程,取得9.82公頃之新生地,計畫以標售方式供民間開發海洋生態及親水休閒相關設施。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調查發現,截至100年7月底止,該府遲未依計畫辦理標售,且填築工程經費3.49億元向金融機構貸款,並已支付利息費用3,055萬餘元,經宜蘭縣審計室於100年8月促請該府積極研謀妥處,以增裕縣庫收入及減少利息支出。案經該府函復已由財政健全小組每月定期檢討辦理情形之相關事宜。
嗣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賡續追蹤其執行情形,上述新生地,該府業於102年3月6日依「宜蘭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辦理公開標售,以20億5,268萬8,888元決標,得標廠商未來將投入40至60億元進行開發,將有助宜蘭縣觀光之發展。另截至102年8月底,該府已償還3.49億元之債務,並將其餘17億餘元之標售收入繳入縣庫。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宜蘭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