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下稱水利處)為確保防洪安全,編製「臺北市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每年於防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前進行堤防、閘閥門、沉砂池等水利建造物之檢查維護,並辦理各項市區積水地點之改善計畫。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該維護手冊未明定分洪設施沉砂池之檢查時機、項目及重點,且土堤、防洪牆等設施檢查內容尚有不足,不利水利建造物缺陷之查察與修復;長春抽水站擴建工程因民眾抗爭終止契約,契約案內採購之4組沉水式抽水機組(總價1,577萬餘元),自民國(下同)98年11月起即閒置於抽水站房內;又文山區萬美街防洪調節池設置計畫,因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涉及軍事營區遷移等議題,自規劃後逾5年仍未定案,101年6月間兩度大豪雨造成淹水並引發民怨,經函請該處檢討改善。
案經水利處檢討結果,已針對上開維護手冊進行通盤檢討修訂,並增列分洪設施沉砂池相關檢查事項,於今(102)年度檢查時實施;長春抽水站擴建工程終止契約後,原中山區民生東路、長春路集水區域改採總合治水方式續辦,4組沉水式抽水機組已於今年防汛期前汰換長春及錦州抽水站中抽水量較小之老舊機組,活化閒置設備,發揮防洪功能;另為紓解文山區易積水地點淹水情形,除加速都市計畫變更外,已委外進行福興路分流設施及福興、興泰等公園滯洪池設置之規劃評估工作,並於低漥地點增設內置2台8英吋抽水機之固定式抽水井輔助抽排水,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水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