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執行情形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增闢去化管道及發布相關作業規範

臺中港南填方區
臺中港南填方區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配合中央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土石方最終去化管道不足,恐影響工程開工及施工進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陸續增闢去化管道及發布相關作業規範,逐步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14年8月28日核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自產出、運送至最終去化之全流程管理制度,並自115年1月1日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廢除紙本聯單申報方式。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4月查核發現,中央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並規劃由臺中港之南、北填方區開發工程作為主要去化管道,惟相關收容機制推動時程延宕,導致出現土石方最終去化管道不足情形,經統計臺中市10處土資場115年第1季再利用量17萬餘立方公尺,較114年各季大幅下降;同時季底暫屯量10萬餘立方公尺,較114年度各季底大幅增加,顯示土石方去化量能不足,恐影響工程開工及施工進度,審計處遂於115年5月函請都發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配合中央政策已於115年6月9日發布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中港作業要點,並於臺中港南填方區開放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400萬立方公尺,增加合法且具規模之最終去化管道,另開放營建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逐步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11-06)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