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屬部分學校班級冷氣使用管理規章未配合相關規定修訂,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檢討修正完畢,以完備節能管理規章

基隆市屬學校冷氣使用管理規章修訂情形
基隆市屬學校冷氣使用管理規章修訂情形

  基隆市屬各級學校班級冷氣使用管理規章研訂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學校尚未配合教育部規定等修正相關條款,經函請研謀改善,各學校均已完成修訂作業,以完備節能管理規章。

  審計室指出,教育部於113年5月23日修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下稱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部分條文,基隆市政府(下稱市政府)於同年月29日配合修訂基隆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規定(下稱基隆市冷氣管理規定)。截至114年底止,基隆市屬54所學校均已訂定班級冷氣使用管理規章。

  然而,審計室於115年4月間抽查學校所訂班級冷氣使用管理規章發現,安樂高中等4校並無冷氣啟動順序,八斗高中等12校尚無學生於作息時間外使用冷氣收費標準,中山高中等9校則無教師課後時間冷氣使用等規定,與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或基隆市冷氣管理規定未符,審計室遂於115年5月函請市政府督促檢討改進。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屬各級學校已於115年5月至8月間完成冷氣使用管理規定(辦法)修訂作業,完備節能管理規章。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30)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