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公所(下稱鄉公所)為地方居民洽辦業務之核心場域,亦為地方災害防救據點之一。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鄉公所尚待衡酌設置AED之可行性,以供緊急搶救時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編列預算完成設備購置及辦理相關人員教育訓練。
審計室指出,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載述,近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心臟疾病皆高居十大死因之前3名,心臟疾病所造成的死亡,許多是以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形式發生,如能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可使心臟恢復正常心跳,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如將AED設置於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供民眾緊急搶救時使用,可降低該類傷病患到院前死亡率。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林內鄉已有衛生所等9處場所設置10臺AED,惟鄉公所所內尚未設置,又距離鄉公所最近之AED設備往返取得需10分鐘以上,為即時因應緊急意外事故,允宜衡酌設置AED之可行性,以供緊急搶救時使用,營造健康、安全之生活環境,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鄉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鄉公所已分別於115年1月13日及同年6月18日完成AED設備建置及55位同仁參與相關教育訓練,強化即時因應緊急意外事故之救護能量,營造健康安全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