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公所辦理I-1號道路改善工程,因設計不當又未積極妥處廠商施工疑義致長期停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該工程已完工通車,有助市區交通改善

西螺鎮 I-1 號道路改善工程完工通車情形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為帶動西螺大橋文化觀光產業促進地方繁榮,辦理該鎮I-1號道路改善工程,決標金額4,312萬餘元,預計於民國(下同)100年9月3日竣工,截至101年4月間,工程已逾完工期限7個月尚在停工中,工程進度持續落後。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招標前未審酌規劃設計廠商資格,由非專業廠商得標,設計不當復疏於審查及未依規定督促專業技師簽證而溢列部分工項數量及價金,又延遲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事項妥處廠商所提出有關設計圖說疏漏之施工疑義,且未管控變更設計期程,致廠商停工及展延天數達266日,影響道路改善功能及耽延促進地方繁榮預期效益等缺失,經促請該公所檢討改善,並就工程進度落後查處相關人員之疏失責任。
案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公所除就瀝青混凝土、碎石級配、排水溝及施工圍籬等工項溢列數量,依規定辦理扣減工程款849萬餘元;查究設計監造疏失責任,依規定扣罰服務費33萬餘元;查處主辦單位相關疏失人員3位,各核予1至2次申誡之處分。另該工程已於101年10月1日全部完成並於同年12月15日通車使用,有效改善市區交通。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