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公所(下稱鄉公所)為提供民眾網路資訊服務,建置官方網站供民眾查詢各項施政資訊及便民服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鄉公所網站原取得之無障礙網站認證標章已逾有效期限,惟未重新申請核發認證標章,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網站無障礙檢測及取得認證標章。
審計室指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之2、各級機關機構學校網站無障礙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略以,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所建置之網站,應自行檢測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無障礙認證標章,該標章之有效期間為3年。
然而,審計室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鄉公所網域(singang.cyhg.gov.tw)曾取得A等級無障礙網站標章,經運用數位發展部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查詢結果,其原取得之A等級無障礙網站標章因逾3年有效期間,登錄資料已遭主管機關刪除,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認證標章,審計室遂於115年3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鄉公所已於115年7月20日正式取得並啟用A等級無障礙網站認證標章,確保網站無障礙功能及認證標章之有效性,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取得政府資訊及數位服務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