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下稱北水處)為確保自來水品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定期辦理各項水質檢測,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淨水場周邊5公里範圍內有垃圾焚化廠等大型污染源,惟未辦理戴奧辛檢測,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委外辦理檢驗並納入例行性檢測,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
審計處指出,環境部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訂定飲用水水質標準,為免除民眾對飲用水水質中戴奧辛污染之疑慮,該標準第3條規定,淨水場周邊5公里範圍內有大型污染源者,應每年檢驗1次;如連續2年檢測值未超過最大限值,自次年起檢驗頻率得改為2年1次。北水處為確保自來水供水品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亦定期就經管淨水場辦理各項水質檢驗。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北水處經管之淨水場計有8處,供應163萬餘戶用水,其中直潭、長興、公館、士林水源及陽三匯流井等5處淨水場周邊5公里範圍內存有火化場或垃圾焚化廠等大型污染源,屬應辦理戴奧辛檢測之管制範圍,其中士林水源及陽三匯流井等2處淨水場,經淨水處理後之清水係供應士林北投供水分區使用,惟迄未辦理戴奧辛檢驗,審計處遂於115年5月函請北水處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北水處已於115年7月27日委託環境部認證檢驗機構辦理士林水源及陽三匯流井2處之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標準,並已納入後續例行性檢測對象,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