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辦理長者關懷訪視作業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正訪視紀錄表,完善個案分級及紀錄品質

社區關懷訪視紀錄表
社區關懷訪視紀錄表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下稱長照所)推動長青友善社區關懷照護網絡計畫(下稱長青友善關懷計畫),加強關懷獨居及特殊照護需求長者。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訪視紀錄未記載個案關懷等級及需求服務項目,不利及時介入照護及資源轉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正訪視紀錄表,完善個案分級及紀錄品質。

  審計室指出,長照所為整合醫療照護與社會福利資源,於101年9月訂定長青友善關懷計畫,114年度經費268萬餘元,依計畫由各鄉鎮市衛生所之關懷訪視員(下稱訪視員),至獨居或有特殊照護需求之長者家中訪視,界定長者關懷等級及頻率,評估用餐、藥品使用、長期照顧、居家安全、心理狀況等11項服務需求並提供資源轉介,發展在地長者照護服務輸送體系。

  然而,審計室於115年2月查核發現,長照所未界定個案關懷等級,進而依等級界定訪視頻率,予以適時協助;又社區關懷訪視紀錄表僅有居家環境、案主外貌、注意力、案主心情及提供服務等5項勾選項目與開放式補充陳述等欄位,且部分衛生所訪視員未依計畫所列11項訪視重點記錄服務情形,不利瞭解長者現況與照護需求,審計室遂於115年5月函請長照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長照所於115年5月已修正社區關懷訪視紀錄表,於表單中增加個案關懷等級欄位,並明列11項訪視重點及擴增文字敘述欄位,俾利訪視員記載長者現況與需求,完善訪視紀錄品質,提升長者關懷照護網絡效能。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08)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