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辦理公有委外停車場督導考核作業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停車場履約管理作業,提升停車服務品質

停車場委外督導考核標準作業流程
停車場委外督導考核標準作業流程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為有效管理委外營運之公有停車場(下稱公有委外停車場),訂定停車場委外督導考核標準作業流程,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停車場全年度未進行考核,或未留存考核紀錄等管理作業未臻落實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停車場履約管理作業。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將牛埔、府後及北區行政大樓等19座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經營,並依據停車場委外督導考核標準作業流程辦理督導考核,按規定每次督導均應確實填列並留存考核表,且發現缺失及建議事項時,應函文廠商即時改善並通知複查時間,以追蹤其改善情形,如缺失仍未改善,應依照契約繳納違約金並追蹤至改善完成。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2月查核發現,市政府辦理停車場督導考核作業,存有部分停車場同一年度未進行考核、已進行考核卻未留存考核紀錄,或發現缺失後未函文通知委外廠商辦理複查等情事。

  審計室遂於114年4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就相關缺失事項於114年6月函文廠商改善並通知複查;另於115年7月委託專案管理顧問服務公司,協助辦理115至116年度公有委外停車場之履約管理作業,落實考核與複查機制,並以紙本及掃描電子檔等方式妥為留存考核紀錄,強化委外停車場管理作業,提升停車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08)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