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打造友善便捷公共運輸服務,辦理嘉義縣布袋轉運站新建工程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依計畫需求核實評估且政策反覆;又未有效管控設計及審查等作業進度,肇致工程決標逾1年始開工,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工啟用,提升公共運輸量能。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升公共運輸效率,規劃設置布袋轉運站,工程經費3,785萬餘元,縣政府於110年11月22日辦理工程發包作業,111年6月10日完成決標(金額3,476萬元),112年8月7日始開工。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於可行性階段未依計畫需求核實評估,對規劃內容、營運規模及服務功能之政策反覆,又未能有效控管設計審查時程,歷時近4年始完成設計作業;又未管控五大管線審查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等作業進度,肇致工程決標逾1年始開工,審計室遂於113年4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導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趲趕工進,並檢討未來辦理工程將務實評估需求並控管作業時程,避免延宕計畫;又工程於113年9月30日完工、114年9月24日取得使用執照並啟用。115年上半年已有嘉義客運、嘉義縣公車處及新營客運等公車進駐,布袋轉運站上下車人數逾1萬7,000人次,提升公共運輸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