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下稱青年局)每年辦理新北三重創力坊(下稱創力坊)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案,扶植新創團隊發展,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受託廠商對於進駐期滿後未辦理商業登記遷址且已停業之團隊,違規逕予退還商業登記保證金,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統一列帳控管保證金及督促逾期未遷址之團隊完成遷址程序,並增訂履約管理條款與罰則,強化廠商履約責任。
審計處指出,青年局為協助解決青年創業初期空間資源不足問題,於112至114年度辦理創力坊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案,契約金額合計2,119萬元。依其進駐申請簡章及場地管理規範等規定,進駐團隊經青年局同意,得以創力坊作為公司商業登記地址;進駐期滿後應於7日內申請遷址,逾期未遷者不予退還保證金,拒不辦理或逾期者應依約繳交違約金。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受託廠商對於進駐期滿逾1年且已停業,卻仍將公司地址登記於創力坊之團隊,違規逕予退還保證金,審計處遂於115年5月函請青年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上述進駐團隊已於115年5月14日完成遷址程序,並將收退保證金作業改由青年局自行列帳控管,落實離駐團隊查核作業,明定退款前需確認完成遷址與檢附佐證資料;另於後續營運契約中增訂履約管理條款與罰則,強化廠商履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