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鎮公所(下稱北港鎮公所)囿於該鎮舊有果菜市場停車空間不足,設備簡陋老舊,影響市場營運管理機能,前於民國(下同)90年3月間擬具「北港果菜市場遷建計畫」,獲雲林縣政府核准並於90年及91年補助北港鎮公所各1,500萬元辦理北港果菜市場遷建。惟該遷建計畫工程經北港鎮公所自91年起辦理4次發包興建,因工程契約條款爭議及廠商逾期履約等情,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而延宕遷場期程。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為了解該遷建計畫延宕原委,爰辦理專案調查,期能發掘問題,研提適切建議意見,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以善盡審計職責。經專案調查結果,發現北港鎮公所辦理「北港果菜市場遷建計畫」工程完工驗收後閒置,未能發揮應有之功能及效益,復因維護管理不善,致相關設備及設施相繼遭竊及毀損破壞,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報告監察院依法糾正後,嗣經追蹤促請活化改善,已獲北港鎮公所回應與改善,北港果菜新建市場業於101年9月13日完成修繕活化工程後,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及市場供應業者並於101年9月23日遷入新場營運及使用。
謹就相關審計工作之調查發現、調查意見及其後續有關機關之處理情形等資料輯印成冊,藉以促進社會大眾了解雲林縣北港果菜市場遷建計畫執行情形與審計機關持續監督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