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公所(下稱太平區公所)委託臺中市新建工程處(下稱新工處)辦理太平區聯合行政中心興建計畫工程,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工程因歷經多次流標,致進度延宕,且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工啟用,提供市民優質洽公環境。
審計處指出,太平區公所鑑於原有辦公廳舍日益老舊,且空間受限、動線不佳,難以因應太平區人口快速成長所衍生之行政服務需求,爰規劃興建地下2層、地上5層之太平區聯合行政中心,編列計畫經費6億3,464萬餘元,其中地下1至2樓設置共享停車場,供民眾洽公及鄰近居民使用,以紓緩停車需求,並設置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平價、優質及便利之多元托育服務,預計於114年3月完工。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2月查核發現,該工程歷經多次流標,太平區公所考量物價及勞力工資上漲等因素,將部分空調及視聽音響工程納入後續擴充工程辦理,始於111年11月7日決標,該工程因減項發包,後續尚待另行編列預算補足經費缺口,無法於原預定日期完工,且履約過程中行政作業延遲,致預算執行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14年1月函請太平區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太平區公所已編列後續擴充工程預算6,300萬元,新工處並於114年4月建立定期檢送核銷資料機制,以提高預算執行率。太平區聯合行政中心於115年5月25日啟用,提供市民更便利之洽公環境;另太平宜昌托嬰中心於115年6月3日啟用,規劃收托36名0至2歲嬰幼兒,由專業團隊提供安全、細緻之托育服務。該行政中心以地景元素「橋」與「丘陵」為設計意象,營造具特色之都市景觀,提供居民休憩漫遊之公共空間,並兼具行政服務、托育及停車三合一功能之便民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