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暖暖區路邊停車格遭部分車輛久停占用,且主要道路有違規停車情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陸續公告部分路段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提高週轉率

基隆市路邊停車最新消息及繳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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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下稱交通處)為改善交通秩序,持續評估停車需求較高區域,並將其周邊道路採計時收費方式管理,截至114年10月底止,路邊停車收費路段61處,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暖暖區路邊停車格遭部分車輛久停占用,且主要道路有違規停車情形,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陸續公告東勢街等7個路段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提高週轉率,改善交通秩序。

  審計室指出,依停車場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地方主管機關為因應停車之需要,得視道路交通狀況,設置路邊停車場,並得向使用者收取停車費;又基隆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路外停車供給不足時,得開放路邊停車並採計時收費方式管理。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0月查核發現,暖暖區為全市唯一路邊停車格尚未收費之行政區,又據基隆市警察局提供113年度違規停車裁罰資料,暖暖區大多違規路段為暖暖街、源遠路、碇內街及東勢街等主要道路,顯示其臨時停車需求高,部分路段雖劃設汽車停車格,然尚未依規定評估收費需求,肇致車輛久停占用,且未符使用者付費精神,審計室遂於115年1月函請交通處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6月底止,交通處已陸續公告東勢街等7個路段路邊停車格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納入收費管理,估算每年能提供近4萬車次臨時停車、產生約142萬元停車收入,有效提高週轉率,並解決違規停車與繞尋車流造成道路壅塞問題,改善交通秩序。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8-28)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