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與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決算、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決算,經行政院於本(115)年4月30日提出於監察院轉行至審計部。審計部依憲法第105條、決算法第26條及審計法第34條第2項規定,於3個月內完成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上開決算經審計部審核結果,審定如次:
一、總決算部分:總決算歲入決算修正增列19億餘元,審定為3兆1,796億餘元;歲出決算修正淨減列8億餘元(增列2億7,553萬餘元,減列11億1,302萬餘元),審定為2兆9,332億餘元;歲入歲出相抵賸餘2,463億餘元;債務之償還決算1,415億元,經照數審定,收支賸餘計1,048億餘元。
二、營業部分:國營事業決算綜計修正淨增列收入1億餘元(增列2億2,871萬餘元,減列6,557萬餘元),淨減列支出3億餘元(增列1,194萬餘元,減列3億9,828萬餘元),審定總收入3兆9,232億餘元,總支出3兆5,449億餘元,淨利為3,782億餘元;修正增列繳庫股息紅利8,259萬餘元,審定為2,251億餘元。
三、非營業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綜計修正淨減列收入(含基金來源)2,723萬餘元(增列2萬餘元,減列2,725萬餘元),淨減列支出(含基金用途)11億7,471萬餘元(增列3億7,844萬餘元,減列15億5,315萬餘元),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4兆4,394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4兆2,128億餘元,賸餘2,265億餘元;審定解繳公庫56億餘元,與預算數相同。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決算部分:歲入決算8,611萬餘元,如數審定;歲出決算經修正增列實現數2,539萬餘元,如數減列應付保留數,審定為666億餘元,歲入歲出差短665億餘元,配合國庫資金整體統籌調度,如數保留債務之舉借預算,以支應以後年度需要。
五、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決算部分:歲入決算8,177萬餘元,如數審定;歲出決算經修正減列26億餘元,審定為3,663億餘元,歲入歲出差短3,663億餘元,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因應。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共計審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總述、重要施政議題之查核及最終審定數額表(第1冊)」、「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各公務機關重要審核意見(第2冊)」、「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外交國防僑務機密部分(第3冊)」、「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營業部分」、「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決算審核報告」等7冊,並按公務機關主管別、國營事業別、非營業特種基金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建設類別等揭露重要審核意見,共682項。各冊審核報告暨各類決算審定(簡)表,除機密部分外,均已公告於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總決算審核報告查詢平臺(https://auditreport.audit.gov.tw/),敬請各界參閱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