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下稱存保公司)為協助政府處理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自100年起接管原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下稱金融重建基金)承受並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保留資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存保公司辧理前揭保留資產清理(算)作業已歷時10餘年,仍有逾半數保留資產未完成處分,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全部保留資產標售或移撥作業,維護國庫權益。
審計部指出,政府為防範金融機構發生系統性風險,於90年設置金融重建基金,並委由存保公司負責執行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賠付、承受、標售及未完結資產負債之處理等事項。嗣金融重建基金於100年底屆期結束,共處理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合計賠付總額2,836億餘元,後續則由存保公司承受並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保留資產,帳面價值計55億餘元,包含慶豐特區等地之不動產及台北101公司股權。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存保公司未積極辦理台北101公司股權標售作業,復未審慎處理不動產價金給付問題,引發確認買賣關係存在之訴,加以存保公司非為動產或不動產之專業處理機關(機),致耽延保留資產處分期程,截至111年底止,存保公司承受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保留資產已歷時10餘年,惟仍有57.89%之保留資產未完成處分,審計部遂於112年5月11日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檢討改善,並研議將相關保留資產移由財政部處理之可行性。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存保公司已於114年6月8日至115年5月22日間陸續完成不動產出售或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承受,及台北101公司股權標售作業,總計出(標)售及承受價格為96.28億元,有助償付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賠付款及維護國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