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所屬清境農場畜養綿羊提供展演,讓遊客近距離接觸羊群並體驗自然在地特色之遊憩環境,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農場飼養牲畜規模異動及處理畜禽廢棄物等,未依規定申報變更登記及設置相關處理設施或委外處理,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變更畜牧場登記及委託合法業者處理廢棄物。
審計部指出,依畜牧法第8條規定,畜牧場登記證書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報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另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第2條規定,畜牧場應設置死廢畜禽或孵化廢棄物處理設施,但已委託代清除處理具備合約書者,得免設置。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退輔會所屬清境農場飼養綿羊計468頭,惟該農場之畜牧登記證書仍登載飼養肉牛21頭、肉羊(綿羊)261頭,尚未向主管機關申請牲畜種類及規模異動變更登記;另該農場以自然掩埋法處理死廢畜禽或孵化廢棄物,未設置相關處理設施或委外處理,核與規定未合,審計部遂於113年12月函請退輔會督促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清境農場已於114年5月26日獲南投縣政府核准變更畜牧場登記書,並於114年3月至115年12月底委託合法業者代為處理死廢畜禽或孵化廢棄物,以維護土地資源永續利用及落實環境保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