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各鄉鎮市立幼兒園114年度餐點食材資訊公開及履約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幼兒園得標廠商未依契約規定於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完整登載食材資訊,或未依規定檢附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及履約期間保險文件,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請廠商完成食材資訊補登及相關文件補正,並加強履約管理。
審計室指出,彰化市、鹿港鎮、北斗鎮、溪湖鎮、田中鎮及花壇鄉等6鄉鎮市立幼兒園為因應幼兒餐點需求,辦理餐點熟食或食材採購,依各該幼兒園餐點食材採購契約規定,得標廠商須配合教育部推動校園食材登錄平臺之政策,於供應膳食當日上午12時前,至指定平臺登載每日菜單、食材(含調味料)、供應商等;或蔬果類須採用當季生產之新鮮產品,並檢附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或廠商於履約期間應辦理產品(食品)責任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機關收執。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2月查核發現,彰化市等6鄉鎮市立幼兒園辦理餐點食材採購,其得標廠商間有未於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完整登載菜單、食材、供應商及照片等資料,或未依契約規定提供蔬果類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履約期間保險文件等,審計室遂於115年4月函請各該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5月底止,彰化市等6鄉鎮市立幼兒園已請廠商完成食材資訊補登、農藥檢驗報告及保險證明等文件補正,並研議強化履約管理及定期查核作業等改善措施,落實餐點食材資訊公開,並維護幼兒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