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獎勵電影業者製作影片作業規定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訂相關規範,健全管理制度

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獎勵電影事業電影徵件公告
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獎勵電影事業電影徵件公告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下稱新聞局)為提升臺中市影視產業發展,輔導培植產業人才及營造優質產業環境,於105年7月捐助500萬元(占100%)成立「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下稱臺中市影視基金會),並由該基金會訂定獎勵電影事業執行要點(下稱獎勵執行要點),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受補助電影製作業者因故自行撤案,獎勵執行要點尚無相關處理機制,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訂相關規範,健全管理制度。

  審計處指出,臺中市影視基金會設立目標為「以專業服務專業」,提供影視協拍、辦理推廣交流活動等,推動臺中電影節活動品牌、參與國際影視交流、導入影視產業投資與培育輔助。其中獎勵電影業者票房較佳之《返校》、《96分鐘》、《周處除三害》等3部電影,分別於大里菸葉廠、中臺灣影視基地及精明商圈取景拍攝,期以提升臺中市成為國際影視友善之都。

  然而,審計處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臺中市影視基金會112年度獎勵之2部電影(金額合計500萬元),因受補助之電影製作業者人員異動等原因而自行撤案,獎勵執行要點對自行撤案者尚無相關處理機制,未能發揮補助資源效益,審計處遂於114年12月函請新聞局督促該基金會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臺中市影視基金會已於115年4月1日修訂115年度獎勵執行要點,強化審查制度並增訂簽約後若無法完成履約,申請撤案者,自核定撤案翌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之規定,健全履約管理制度,發揮有限補助資源之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5-22)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施政主題細項: 資訊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