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改善地方棒球訓練環境,於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下稱麥寮高中)興建室內簡易棒球場,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尚未研訂相關使用管理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使用管理辦法發布施行,完備場地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推廣棒球運動及改善地方棒球訓練環境,並解決球隊因天候受限無法訓練問題,規劃於麥寮高中校區內興建室內簡易棒球場1座,計畫經費8,000萬元,興建工程於112年3月11日開工,並預定於113年4月4日完工。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麥寮高中室內簡易棒球場規劃於完工後由學校維護管理,並將參考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訂定相關使用管理規範,惟興建工程預定完工日期將屆,仍未研議訂定,無法有效發揮場地使用功能,審計室遂於113年4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麥寮高中室內簡易棒球場已於113年11月20日完工,114年1月17日驗收合格,並於114年10月8日取得使用執照,縣政府已督導管理機關麥寮高中訂定「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簡易棒球場使用管理辦法」,並於115年4月15日發布施行,完備場地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