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仁愛鄉公所(下稱仁愛鄉公所)經管公有路燈設置及維護作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因未規範路燈設置標準,致部分路段設置過於密集及未編號列冊建檔,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南投縣仁愛鄉公有路燈管理辦法,完備路燈管理維護作業。
審計室指出,仁愛鄉公所為改善夜間照明,維護公共安全,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於鄉內設置3千餘盞路燈,並訂有「南投縣仁愛鄉公所道路養護隊路燈養護作業流程圖」供路燈維護業務遵循。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0月查核發現,仁愛鄉位於臺灣中央山脈之核心地帶,面積1,274.54平方公里,地形崎嶇,海拔落差極大,因仁愛鄉公所未規範路燈設置標準,致有部落道路設置路燈過於密集,遭媒體報導浪費公帑,且部分路燈未編號列冊建檔,公有路燈設置及管理維護未盡周延,審計室遂於115年1月函請仁愛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仁愛鄉公所已於115年3月訂定南投縣仁愛鄉公有路燈管理辦法,明定路燈設置間距、換裝、管理維護作業等,完備路燈設置及管理維護機制,保障用路人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