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為利檢察機關快速查緝犯罪資金流向,即時保全證據並追查不法所得,建置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平臺資料尚未完整涵蓋相關金融機構,易生金流斷點。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介接1,159家農漁會(含分部),暨數位發展部之「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平臺」。
審計部指出,臺灣高等檢察署為提升打擊犯罪效率、追緝金流效能,於109年度建置「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截至113年4月底止,已與38家銀行(含郵局)、9家電子支付業者及23家信用合作社,完成專線網路介接,支援檢察機關全線上調閱,落實金融偵查數位化。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尚未介接農漁會及第三方支付業者資料,恐生金流斷點,難以阻斷不法所得移轉,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函請法務部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已於113年8月16日及同年9月1日完成介接1,159家農漁會(含分部),暨數位發展部「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平臺」,截至115年3月底止,已提供法務部、檢察機關、廉政署、調查局、行政執行署等機關多方運用,以優化金融帳戶調閱資料之效率,強化追緝金流及打詐成效。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一廳(發布日期:2026-04-30)
被審核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施政主題細項:
法律事務、司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