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辦理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修正,相關審查作業未臻周妥,影響退場時機,審計部促請改善,已修正相關規定,增進審查效率

M11001投資計畫原預定施工場址
M11001投資計畫原預定施工場址
  台灣中油公司為優化煉製結構及強化公司瀝青市場競爭力,辦理「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下稱M11001投資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公司提出計畫修正至決定計畫停辦,期程長達2年,審查作業未臻周妥,經函請經濟部督促研謀改善,該公司已修正相關規定,增進審查效率,避免審查期程過長,影響計畫執行進度。
  審計部指出,台灣中油公司辦理M11001投資計畫項下之採購案,因工程物價上漲等因素,致公開徵求取得廠商報價金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爰提出計畫修正。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灣中油公司於112年1月11日召開修正計畫第1次工程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經公司內部程序多次會議審議評估,一再調整計畫內容重新提送修正計畫,迨至114年1月20日始經董事會決定M11001投資計畫停辦,期間長達2年,已延宕計畫退場時機,審計部遂於114年4月函請經濟部督促強化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修正審查作業。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灣中油公司已於114年12月29日修正「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修正要點」,新增各級單位審查時限,並修正作業流程,以符合實際審查情形,增進審查效率,避免審查期程過長,影響計畫執行進度。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6-04-30)
被審核機關: 台灣中油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