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國民健康,積極推動機車定檢制度,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寄發明信片通知車主辦理機車排氣定檢,成本高昂且無法達成節能減碳環保效益,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自115年起全面E化,以簡訊取代明信片通知車主,減省成本,達成無紙化之節能減碳環保目標,落實淨零碳排。
審計處指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相關規定,出廠滿 5 年以上之機車,應每年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實施排氣定期檢驗。環保局為落實2050淨零碳排目標,持續推動機車定檢制度,113年度重點鎖定92無鉛發油量前30大加油站周邊,導入科技化車牌辨識溯源稽查13萬餘輛,並清查追蹤車齡15年以上老舊未定檢機車2萬餘輛限期改善,且列管35萬餘輛經通知未到檢機車儘速到檢。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9月及112年11月查核發現,環保局以寄發明信片等方式通知車主辦理機車排氣定檢,除耗損大量紙本資源,未能充分達成節能減碳等環保效益外,亦常因車籍地址變動等因素,造成無法有效投遞,審計處遂於110年11月及113年1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自115年起全面E化,以簡訊通知取代明信片通知車主辦理機車排氣定檢,經估算115年度通知機車車主定檢之支出約90萬元,較113年度414萬元減少約324萬元,不僅成本節省78.26%,亦可達成無紙化之節能減碳環保目標,落實淨零碳排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3-19)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